转:国际人权日 欧盟罗列中共恶劣人权记录

【天网美西时间2023年12月11日转载】(转自《大纪元》)

[大纪元2023年12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婷报导)12月10日是国际人权日。欧盟驻华代表团发表声明,从多方面强调了中国“非常严重”的人权状况,包括公民和政治权利未受到保障,甚至遭到侵犯。欧盟敦促中共停止“监视居住”的做法,无条件释放高智晟等人权捍卫者,同时谴责中共压制言论自由,打压外国记者,并通过酷刑获取强迫口供。

“人权是普世的、不可分割的和相互依存的。”欧盟在声明中说,“这意味着每个人都有权享有人权;所有人权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冲突或危机时期,人权都是相关和适用的。人权不能受地理或文化因素的影响。”

声明说,全世界都在庆祝《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5周年,宣言中记载了简单理念,即权利不是赋予的,而是属于每一个人的。

欧盟:中国的人权状况非常严重
欧盟在声明中特别指出,在中国,“公民和政治权利并未受到保障,而且在某些案例中这些权利受到有意的、系统性侵犯。”

“在此背景下,欧盟重申其对中国非常严重的人权状况的关切,并敦促中国遵守其根据包括本国宪法在内的国内法和国际法所承担的义务,尊重、保护和实现所有人的人权,包括维吾尔族人、藏族人以及中国各地在民族、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声明说。

欧盟表示,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OHCHR)的评估报告证实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权状况的严重性。欧盟强调“正义和问责”的必要性、敦促中方与人权高专办就落实报告的建议开展合作。

“有必要根据评估报告创造条件就新疆人权状况进行‘实质性的讨论’。”欧盟另外强调说,严重关切包括:大规模的任意拘留、广泛监控、跟踪和限制性的措施、强迫劳动、酷刑、强迫堕胎和绝育、计划生育和家庭分离政策以及基于性别的暴力。

欧盟特别关切(中共)对(公民)行使基本自由的系统性和严格限制,包括宗教或信仰自由,以及对少数群体在私人和公共场合,包括在教育领域“享有自己的文化和使用自己的语言的权利”的系统性限制。

“这些限制有可能导致文化消亡。在西藏,强制寄宿学校和DNA采样进一步表明了严峻的人权状况。欧盟继续呼吁独立的国际专家、外国记者和外交官能够有意义地、不受限制地和不受监督地进入西藏、新疆和中国其它地区。”声明说。

根据估计,在中国的死刑判决和处决数量远远超过所有其它国家的总和。欧盟呼吁中国在适用和判处死刑方面“提高透明度”,并进一步减少刑事犯罪的死刑罪名。

中共应立即无条件释放高智晟等人权捍卫者
欧盟说,人权捍卫者、人权律师、记者、独立报导者、其他媒体工作者和知识分子仍然面临“遭受骚扰、恐吓和监视”,并受到出境禁令、软禁、酷刑和虐待、非法拘留、判刑和强迫失踪的威胁。

该联盟敦促中方确保充分尊重法治、确保正当程序以及公正审判保障,并“彻底调查任意拘留、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以及对人权捍卫者及其家属的骚扰”等被报告的案例。

“被拘留者理应享有接触自己选择的律师、获得医疗援助和联系家属的权利。中国(中共)应该停止在指定地点进行监视居住(RSDL)的做法,该做法已被联合国特别程序谴责。”声明说,“中国(中共)也应该停止以获取强迫和公开的口供为目的,对被拘留者使用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欧盟继续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并敦促中方“立即、无条件”释放:曹三强牧师、常玮平、陈云飞、程渊、丁家喜、高智晟、果·西绕嘉措(Go Sherab Gyatso)、郭泉、何方美、黄琦、黄雪琴、萨哈罗夫奖获得者伊力哈木·土赫提(Ilham Tohti)、卡米莱· 瓦依特 (Kamile Wayit)、李翘楚、李延贺、李昱函、彭立发、秦永敏、覃永沛、仁青持真(Rinchen Tsultrim)、阮晓寰、扎西多吉(Tashi Dorje), 塔西甫拉提·特依拜(Tashpolat Tiyip)、王爱忠、王丙章、王建兵、王怡牧师、王藏、许那、徐秦、许艳、许志永、杨茂东、张春雷牧师、张展,以及欧盟公民桂敏海(后者的领事访问权必须得到尊重)。

言论自由受到压制 外媒记者面临打压
欧盟强调,在中国,记者和媒体工作者受到审查、恐吓和监视,“言论自由和获取信息的自由越来越严重地被压制”。驻华外国记者和媒体工作者因工作继续面临“骚扰、恐吓、任意拘留、签证限制、监视”等问题。欧盟强调言论自由和媒体自由对善政的关键作用,并敦促中方尊重“以和平方式示威”的权力,呼吁中方坚守其消除性暴力和基于性别暴力的承诺,保护那些遭受人权侵犯和被虐待的女性活动人士。

香港人权状况
欧盟仍然关切香港人权状况。《国家安全法》和《煽动条例》的压制性使用,破坏了基本自由。

“(香港)选举制度的彻底变革侵蚀了民主原则和政治多元化。”声明说,欧盟特别关注对政治家和民主人士的审判,特别关注黎智英一案。欧盟敦促中共中央政府和香港当局“恢复对法治、基本自由和民主原则”的充分尊重。这些是香港在 “一国两制”原则下保持高度自治、遵守香港基本法和中国的国际义务的关键。

声明还说,中方理应尊重不驱回原则,避免任何不符合国际法的域外活动(包括胁迫)。

责任编辑: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