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下的百官村》
魏永良 著(天网义工王晶编辑)
共产党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的祖父上当了
共产党说:…………
共产党说:…………
共产党说:…………
历史是一面镜子,从中可以看到历史进程中的荒谬、残酷和希望,以及人性中的善与恶。我们回顾历史,就是为了找到前方的路,避免曾经上演的丑剧、悲剧再次重演;同时,也是为了救赎,以使我们曾经残缺的人性不再迷失!
解放前
节选:魏徵去世后悲痛不已的唐太宗将珍藏在皇宫由西域戒日王朝戒日王进奉的360龛风磨铜佛供奉到了魏徵家庙,从此魏徵家庙改成魏家佛堂……。1400年来魏家佛堂香火从未间断……历经斗转星移千年沧桑……600年前的明初大移民,铜佛供奉在了河北省武安市石洞乡某村的魏家佛堂内,魏徵后人将此村取名为百官村,寓意魏家子孙能为国家和中华民族做出更大的贡献……并刻碑《北迁碑记》记载了铜佛来历和魏徵后裔的移民史。
节选:始祖魏长贤、是小官吏出身、原籍河北巨鹿下曲阳人、隋末死于故里、其子魏徵字玄成早年参加了李密领导的瓦岗军、后投唐、辅佐唐太宗安定天下立了大功、官拜左光禄大夫、进封郑国公、下传三十二世、至明朝初年、家族应诏北遷来到武安百官村落户、永樂十九年祖庙筹建备料、二十一年竣工、洪熙元年刻碑留念、主持人魏伯美執筆、冩移民詩于菊月。
节选:1862年太平天国运动失败后,将领韦国清的族人为逃避清廷追杀,其中一支来到百官村隐居,这就是百官村另一支魏姓的来源,后来他们打了一眼水水井,但不让外姓吃水。魏武锁的父亲魏安然(字樂命,民国十七年二月二十六日(1928年)去世)。把一家人叫到一起说:百官村的魏家历来是一个扶危济困、积德行善的家族,咱家日子宽松了,也不要忘记救济困难的村人、更不能助长这样的事情在百官村发生,最后我的祖辈们不惜代价将有水井院子买下,并给了户主韦刘锁(光棍)很满意的费用,当然韦刘锁出卖院子和水井得罪了韦家人,无法再在百官村生活,韦刘锁只好靠着那笔费用到固镇村置办房产田产安家落户(固镇村志记载魏刘锁民初迁来固镇村),据固镇村民讲述:魏刘锁满脸麻子是在东北做劳金(雇工)的时候从东北带回个女的,这样才算有了家。
魏家从万年买来碾盘等物,把水井的配套水桶等物备齐,把有水井的院落改建成油坊、磨坊、加上碾米的木头风扇,老魏家更把家里一匹老马拴在磨坊任由村民使用,并给魏家后人立下家规:“碾磨千家用、吃水不用问!即便自家人要用,只要有人先到,就不能把人家撵走,也得等人家用完了再用!”
节选:由于痛恨国民党的腐败统治,以民国保长魏青山弟兄五个为首的百官村魏徵家族毅然选择了宁可倾家荡产也要支持共产党抗日的革命道路,面对共产党缺少活动经费的状况,魏青山弟兄五人在百官村带头捐款五百大洋,在慷慨捐款的背后,无意中也得罪了魏徵家族里的流氓无赖魏X盘,此无赖竟然要求每天捐款五百大洋。魏家虽然在抚顺等地有自己的连锁中药店(公私合营时成为抚顺化工企业,后迁居湖南岳阳成为国企长岭炼油厂的前身)
节选:我的爷爷魏双山在1942-1943年的大饥荒中,多次救济穷人,其中一位被救济的后人讲述了我爷爷将家里仅有的一代高粱送给他家的经过,他们家庭的人活过来了,我爷爷的二个儿子和二个儿媳却在逃荒要饭的途中,永远死在了抚顺老虎台那片土地上,至今尸骨无存……。
节选:我的祖母和年仅8岁的父亲和14岁的姑姑,经历了怎样的恐怖和不堪,为了活命只能躲在坟墓中存活……。以至于二姑姑的一生始终是在悲切的泪水中度过,每逢忌日都要到祖父母的坟前哭喊着:冤枉的爹娘……。1947年8月土改中,我们家一晚上3口人被迫害致死,全家都被扫地出门,我的奶奶带着父亲和二姑姑躲在夏庄路上一个坟墓中生活,晚上才敢悄悄出来讨点吃的。那一年的中秋节,奶奶和姑姑怕饿的直哭的父亲招来杀身之祸,奶奶和姑姑将讨来的唯一一个窝头留给了父亲……。
解放后
节选:(2020年)村上管理人员庞大到令人吃惊的地步,而他们和他们家人的生存开支需要全体村民来负担:村委会5人、党支部5人、会计1人、文书多人、保管1人、看门人1人、临时人员多名,除了在编人员待遇高些(日工资20元),临时人员到村上打零工每日8元,就是这样的条件一般人想去村上打零工也是难上加难。村民刘一善是武安市X105途径百官村段县道清洁工,待遇比普通村民好,日工资是20元再没有任何补助费,其他村民的生活可想而知,赤贫的人群、赤贫的村庄,无奈却又无助的眼神……。
节选:上世界80年代初,百官村的贫穷无法想象,拼死累活的农民每天能有几角钱收入也是高兴的不得了,农民都是在自家菜园里种些大白菜,以便熬过寒冷漫长的冬天。突然有一天,村上发生了一件震惊全村的大事,村民都在私下议论村书记更卫生的白菜都被扔到水井里去了。村民纷纷猜测:这是得罪人了,也不知道谁干的?不久村干部研究决定:每颗白菜赔偿一百元给村书记,结果再次震惊了百官村。估计是引起了赤贫村民的纷纷嫉妒——只要有权,钱来的真是太容易了!后来这个村书记理所当然的成了村里最早的隐形百万富翁。如今近四十年过去了,谁是扔白菜的凶手依然成谜?但在上年纪的村民中依然流传的村书记待遇:家里厕所满了,就有村民主动尽义务去掏厕所,然后担着大粪去给书记菜园上肥浇水;更有村干部晚上在书记家门口轮流站岗值班,再后来书记家安装了摄像头,据说在家就能看到门口的动静……。当然,两个村干部后来一个熬成了村长,一个当了书记。当书记的那位,因为去找乡书记要村里的几百万现金(村财乡管),结果不仅不给,反被乡书记黑某狠狠臭骂羞辱了一顿:“老子拿儿子的钱是天经地义……不识抬举的东西……回去赶紧辞职……”。不久,这个书记难咽恶气,在村里无法抬头,竟被活活气死。一众党员本想将他选为书记,将乡里欠村上的几百万追回,不料短短几个月就出了人命……,后来这些钱便没了下文!
节选:2018年村主任魏子良,想让冤民魏永良弄给他一万元(注:不是借是要),魏永良让他去找别的受害人要去。魏子良恼羞成怒:“……家院是你的……门口就是公家的……”马上安排人将魏永良能开进汽车的家门口直接砸掉,修成不能进车的路,并奚落道:“给你修的光(滑)吧?……只要你回百官街……见一次打你一次……我就不信我这个老羊皮(意思不值钱)弄不过你……弄不死你……”
节选:2018年,在村主任魏子良撒泼辱骂村民魏永良视频曝光后,村里决定不在魏永良家的水井(28米深)用水了,选在距水井十米多的地方钻一口百米深机井。机井还未钻成,魏家水井水面就已经急剧下降……。2020年的时候,有房后邻居抽水吃,发现不上水,只能抽几桶水。我问其他村官,答复道:“今年天旱……都没水了……”。面对黑社会一样的村官,魏永良只能忍气吞声,因为他无数次的向上级政府反映,除了换来村官的羞辱之外,村官的嚣张肯定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甚至省委的袒护,老百姓真的无处说理!那个“碾磨千家用、吃水不用问!即便自家人要用,只要有人先到,就不能把人家撵走,也得等人家用完了再用!”的水井终于走到了历史尽头。面对魏永良的追问,村官火冒三丈:“院子是你的……但水井是公家的……村里有权将水井填了……”(以上全部都有录音录像证据)当然这还不是最严重的。有一次,在别人的葬礼上,我仅仅随口说了一句:“百官村的石灰岩山被人不分昼夜的挖去……那也是百官村民的资产呀……怎么谁都不敢吭声?……”第二天,一个老板打来电话:“听说你带村民上访了?……政府准备抓你判刑呀……最近几天你好好给我呆着哪都不要去……”问题是我在葬礼上只说了一句话就走了,和谁都没有联系。再后来不知谁举报了?还留下我的电话。有人来电话核实,我再次声明:一、我没有举报;二、我拒绝作证;再后来听说挖山行为有省政府批文,再后来就不是只在晚上偷偷挖了,白天也光明正大的不停了……。
一起长达27年之久的上访控告冤案
难道真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控告人:魏永良 男 1970年出生 河北省武安市石洞乡百官村人
被控告人:赵德平 河北省武安市检察院控申科科长
被控告人: 河北省邯郸市检察院控申科
请检察院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七十三条出具做出《武安市人民检察院不立案理由审查通知书》(武检侦监不立审【2019】3号)决定不立案的原因和法律依据:《武安市公安局说明的不立案理由》
1998年某天,诈骗犯罪嫌疑人范延祥威胁魏永良:”实话告诉你,我省里有人,只要你不告了……我就放过你,你如果还告……咱看谁先进去。不久,武安市石洞派出所以“局长接见“为由将魏永良关进了劳教所,而且一关就是三年。魏永良为弄明白被劳教理由,无数次找公安要劳教决定书,至今魏也没有得到劳教决定书。但劳教次日,武安公安局长陈其明即升任邯山区政协主席,三个月后,邯郸市主管刑侦副局长陈庆恩升任廊坊市公安局长,后又升任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
2018年,武安市公安局长李虎彦告诉魏永良:上面指示我,要把你抓起来判刑,如果抓起来了,你这辈子就别想出来了,我阻止不让抓你,你要好自为之,千万不要被人家抓到把柄。不久,李虎彦被免去局长一职。
在一次私人酒桌上,范延祥仗着酒劲儿说道:“……没想到小南瓜(魏永良)能告我这么多年……开始咱也怕被抓进去……赶紧找关系……早不怕了……现在抓我就是共产党自己打自己脸……共产党不会承认自己错误的……我替领导骗了李来群(象棋大师)一个多亿,他连屁都不敢放……(你咋被他手下工头打了?)”……无言以对。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七十三条 对于控告和实名举报,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写明案由和案件来源、决定不立案的原因和法律依据,由负责侦查的部门在十五日以内送达控告人、举报人,同时告知本院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不立案通知书后十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不立案的复议,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的部门审查办理。 控告27年的冤案谜团就藏在《武安市公安局说明的不立案理由》和魏永良的法理指控中。
魏永良27年血泪控诉至今无果、检察院以一纸“根本不存在”所谓《说明》企图彻底掩盖罪恶……焦点1:一张谁都没有见过的武安公安局《不予立案理由》 武安市检察院自称就是凭借这张《不予立案说明》出具了一张《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书》,然而这个所谓《说明》控告人至今无法看到,是否存在也是存疑!退一步说,即便存在难道就能把有罪诡辩成无罪吗?要想否定诈骗犯罪,只需要摆出事实和法理,公众认可即是真理!何必藏着掖着不敢见人呢?尊敬的领导您能看到这个所谓《说明》吗? 焦点2:控告人27年来一直罗列事实和法理认定对方构成诈骗犯罪 请问你们的所谓《说明》和控告人的指控可以寻求公众质疑和评判吗?前提是你们可以聘请全国知名律师为你们的所谓《说明》站台呐喊!控告人的条件只有一个向社会曝光。 焦点3:控告人99年被以“局长接见为由”关押邯郸劳教所三年,至今都不给劳教决定书!究竟想掩盖什么?
魏永良被诈骗和被枉法劳教、拘留案简介、要求依法追究诈骗嫌疑人和公检法有关公职人员渎职及肆意枉法的法律责任 一起普通的诈骗案为何控告了27年依然无果?
魏永良系唐朝名相魏徵50世孙,1970年出生于河北省武安市石洞乡百官村,94年被以婚骗财(三万多元)导致倾家荡产、家破人亡;95年开始寻求法律保护向当时的公检法报案无果;后寻求媒体帮助,96年3月27日中共党的喉舌邯郸日报法治周刊以《“温柔”的陷井》详细报道该案,同时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刘金国(现任中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书记)批示邯郸市主管刑侦副局长陈庆恩(后在卸任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后被判刑)严查此案,无果;97年7月15日,因上访邯郸市委,恰好遇见市委书记刘健生,对方无视走开,保安反将魏永良毒打一顿导致魏永良浑身是血,武安信访局闫密增局长见魏永良身上血衣无法见人,竟将魏永良拘留15天(有手续),8月30日备受打击的父亲含冤去世(年仅59岁);此后,魏永良只要上访,就便经常被关押拘留所(不给手续,美名其曰:保护起来),杨所长每次都是搜光魏永良身上钱物后据为己有;99年2月魏永良被以局长接见为由,关押邯郸劳教所三年(至今不给劳教决定手续);2018年6月5日,武安市公安局出具不予立案手续,此案得以进入法律程序;2019年8月27日,武安市检察院出具部分法律手续,缺少本案不构成诈骗犯罪的理由说明(所谓武安市公安局说明的不立案理由);2019年9月3日,魏永良向邯郸市检察院提出复核和申诉,邯郸检察院以没有管辖权为由拒绝受理……。
出具不予立案手续的武安市公安局长李虎彦,因抗拒领导指令、拒不枉法抓捕魏永良后被免去局长职务。
请检察院出具做出《武安市人民检察院不立案理由审查通知书》(武检侦监不立审【2019】3号)决定的依据——《武安市公安局说明的不立案理由》法律程序:给一个错误的法律文书不可怕,起码给了我向上一级机关表达诉求的权力;可怕的是他们坚持什么书面答复也不给,上级机关坚持没有下级书面答复也坚决不受理。
“以婚骗财”诈骗犯罪的认定:
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诈骗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要成立诈骗罪,主观方面要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客观方面要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得对方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
刑法条文方面:从本身的规定看,没有将婚姻关系规定为诈骗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条件。也就是说作为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并非排除在诈骗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之外。我国刑法对犯罪主体的规定包含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及特殊主体身份,比如职务犯罪中的犯罪主体规定等等。在诈骗犯罪中,将诈骗犯罪的主体进行限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或近亲属间的故意伤害犯罪,被刑事追究的也不乏其例,只是在处理上考虑双方的特殊关系,与在社会上作案予以区别对待。婚姻关系并非是免责条件,如果因为有婚姻关系,就把诈骗犯罪的主体要求为非婚姻关系的双方主体,显然违背了刑法关于诈骗罪为一般主体的规定。
准确把握处理以婚姻骗财的案件,区别不道德婚姻和婚姻诈骗犯罪,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和判断:
第一,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
第二,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
第三,从骗取的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第四,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四、《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七十三条 对于控告和实名举报,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写明案由和案件来源、决定不立案的原因和法律依据,由负责侦查的部门在十五日以内送达控告人、举报人,同时告知本院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不立案通知书后十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不立案的复议,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的部门审查办理。
向邯郸市检察院复核申诉书
申诉人:魏永良 男 1970年7月2日出生 汉族 农民
家庭住址:河北省武安市石洞乡百官村119号 联系电话:132……
申诉人因不服《武检侦监不立审【2019】3号》武安市人民检察院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特向贵院申请复核。
事实和理由
诈骗犯罪:1994年以范彦祥、侯增荣夫妇为首勾结郝龙柱、郝书珍、郝书平等人借口“以置办结婚用品为名”的特大以婚骗财诈骗案,此案导致受害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案发后,受害人向武安警方报案,武安警方以婚姻纠纷为由不予受理;武安法院以构成诈骗犯罪为由,让警方先以刑事案件受理;武安检方更表态:它们不管,我们更不管!受害人万般无奈只得寻求媒体帮助。1996年3月27日,邯郸日报法治周刊以《“温柔”的陷井》详细报道了该案。同年4月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刘金国(现任中纪委副书记)将该案批示给邯郸市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陈庆恩(后任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被判刑)查处。媒体报道后,范彦祥为逃避刑事责任找到了其二嫂祖母的侄子,时任河北省组织部长的王章林(姓名、职务待有关部门确认)。在王章林的干预下,诈骗犯均未受到任何法律制裁,相反看管在石洞派出所的受害人却被以“局长接见”为由送进劳教所关押三年(未经讯问和审讯,也没有给受害人任何劳教手续。
劳教缘由:某天下午,受害人发现派出所台历上写着:“公安局政委刘友元来电 发现魏永良上访抓住证据,马上申请劳教”。受害人的泪水马上流了出来,哭着说:“随便……我不跑……只要告诉我地址我自己去……”派出所的人赶紧说:“吓唬吓唬你……你就当真了……走吧走吧……今天就送你回家……”。第二天,派出所的人说局长接见你嘞,赶紧走。到武安公安局后,局长陈其明坐车正要出去,见到我后,按下车窗笑着说:“不等你回来,我就走啦!拘留三次、劳教三年看你还敢不敢告!”说完这句话的第二天,陈其明升任邯山区政协主席(从局长直接升任正县级,后因其它腐败问题被撤职)。派出所的人又说:“不是武安局长见你嘞,是邯郸局长,赶紧往邯郸走”。到邯郸公安局后,林科长宣读了对我劳教三年的决定,我在劳教书上写上:“我不服 我要上诉 魏永良”几个字后,林科长收走了劳教决定书。(二个月后,陈庆恩升任廊坊市公安局长,后升任河北省公安副厅长),这一切都是王章林幕后运作的结果。(我被劳教后,范彦祥勾结邯郸公安局,购买了武安学军铁矿,范彦祥任总管、侯增荣任会计,结果让邯郸公安局赔了几百万。陈庆恩靠枉法借机利用公款攀附上了“大名帮”王章林)。
王章林其人:邯郸大名县龙王庙镇(一说金滩镇)某村人。解放前,其姑姑因逃荒,从大名县远嫁到武安市石洞乡曹子港村。97年时,在中国政坛上突然出现了三个大名籍人士,同时出任省委书记,(岳、田、赵)号称:中国政坛的三驾马车。由此可见,程维高主政河北时的组织部长王章林是多么飞扬跋扈,能把魏永良枉法劳教的人统统官升一级,陈庆恩利用公款行贿,更是升任河北公安厅副厅长。
公安出具不予立案的背景:对受害人控告的诈骗案,傻子都能看出来构成犯罪,但执法者却揣着明白装糊涂。2018年的扫黑除恶,巡视组将800多件案件(包含魏永良案)作为要结果的案件交给武安政府,公安局长李虎彦在魏永良案件上又没有捞到好处,立场比较公正,同时李虎彦表示:“魏永良案构成诈骗抓人,不构成诈骗,给人家出手续,拖着人家算怎么回事?让检察院行驶立案监督,只要检察院表态构成诈骗犯罪,立马抓人!魏永良案谁错了就追究谁的责任!我不去背黑锅!”在此情况下,2018年6月5日武安公安局还是出具了违背事实的《不予立案通知书》。虽然在法律程序上(拖了25年)构成严重的违法犯罪,但还是李虎彦将魏永良案送进了法律程序,我真诚感谢李虎彦局长!万里长征走出了第一步……。
武安检察院的立案监督:在经历复议、复核后,2018年8月13日受害人终于带齐了所有手续向武安检察院申请了立案监督。在苦苦等待了一年零十四天之后的2019年8月27日下午,魏永良终于等来了武安检察院的通知:案件出结果了。我当即赶到了武安检察院,我真的倒要看看,你们有什么理由能否定诈骗?只要这个理由符合法律符合社会公德能被公众认可接受,我也得接受!条件只有一个:书面理由拿来(空口无凭)!
既然警方出具的理由你们认可了,那好,把这些理由给我一个书面材料,复印件也行。我需要一一驳倒你们!实在不行拍照也行,不拍照看看也行!(均遭拒绝)
但无论检方还是警方均不敢给受害人提供书面理由(即便是土匪抢劫都有理由),从这点就已说明:执法者均明知他们的理由站不住脚!他们是硬着头皮也要出具错误的法律结论!很显然明知违法也要枉法!就凭这一点,想不控告他们肆意枉法都不行!在此借用习近平的一句话:这就是政治问题了,想不处理都不行!(在十八大上,有人问如何看待习近平,徐才厚说让他干五年滚蛋,不料这句话传到了习近平耳中,才有了上面这句话)。
检方支持了警方的理由:检方张越(音)作为办案人员出面说明不构成诈骗的三点理由:1、 这是婚姻存续阶段发生的问题(企图说明这些婚骗财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我当即表示这些财产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对方,而且犯罪行为发生在结婚之前);2、 法院给了你钱,你不存在金钱的损失(检方也知道以置办结婚用品为名骗取的钱财是个绕不过去的大问题,检方故以法院给付受害人二万元(实给付1.3万元,来源于国库)法院替其履行了契约,法理上你已经失去了控告对方诈骗犯罪的权力,没有经济损失哪来诈骗犯罪?);3、 整个过程经历了媒妁之言、明媒正娶,这些都是事实(在诈骗犯罪中,所谓虚构事实既可以是全部虚构也可以是部分虚构,只要使受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错误处分其财产就足够了。) 法律程序性错误:魏永良案无论在警方答复阶段和检方答复阶段均严重超期违背了法律的程序正义。
魏永良案涉嫌罪名:1、诈骗罪;2、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3、钓鱼执法罪;4、非法拘禁罪;5、拖延执法罪;6、肆意枉法罪;7、拒不出具司法文书罪;8、包庇罪;……。
综上所述:说明武安检察院企图以合法掩盖非法、以民事掩盖刑事的方式包庇诈骗犯罪和武安警方武安检方的严重枉法犯罪问题,因此恳请贵院支持申诉请求,提请邯郸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撤销《武检侦监不立审【2019】3号》武安市人民检察院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并立即纠错。
也请求向申诉人“当场书面答复”受理本申诉。
此致
邯郸市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魏永良
2019年9月3日
邯郸日报法制周刊九六年三月二十七日的报道
“温柔”的陷井
口社会众生相 /李海岩
种下的是蒺藜,只能收获蒺藜,魏永良选择了错误的婚姻,而成为悲剧人物。
一枝桃花从天降
这是一桩难以受理的案件。捧着厚厚卷宗,一行行蝇头小字像满纸跳蚤争先恐后地扑向我。
他叫魏永良,现年28岁,家住武安市石洞乡百官村58号。
他家很穷,自小记事住的是别人破旧的小土屋;他学习很好,曾以优异的成绩考上武安市第一中学,但他看到父亲积劳成疾的而又舍不得医治的病体,想到今后的生活,他放弃求学的机会,毅然操起犁耧耙耢......
到了男女怀春的年龄,同龄的伙伴们谈恋爱的谈恋爱,结婚的结婚,魏永良却一直未遇”爱情”,一等再等混进农村大男队伍,家境贫寒的魏永良把择偶标准逐渐降低了。
1994年5月,本村侯某上门提亲,说的是表兄的小姨子--郝淑萍,老家是山西人,长期在万安村姐姐家住。”她在这找对象图啥”?魏永良问道。他很想找个外地人又惧怕外地行骗。
侯说,山西生活太苦,淑萍在万安村住惯了,不想回去了。女方的目的不是为钱,主要想找个好家,咱们知根知底的没问题。
在一个细雨菲菲的下午,魏永良在万安村侯某家中,与郝淑萍见了面。郝淑萍问:”你愿意从外地谈对象,不怕路远?” 他说:”路远不算啥,俺家条件差,母亲不理事,我会家电维修,勉强过着日子”。
这时,淑萍姐淑珍进来说:”第一次见面,先不要定,改天见话儿”。
过了二三天,淑萍姐夫郝某捎信说女方未看好,让他再去趟。这天是农历六月初五,他和旺的到郝某家,淑萍再次问他:”你不嫌我是外地人?不嫌路远?”他给予肯定的答复。于是,定于次日”相家”。
“相家”人酒饱饭足,拿走100元相家费走了。亲朋好友嫌他小气,怕日后女方刁难,让他连夜又送去100元。
一个月后,女方全家人到万安村,他和介绍人侯某前去,在整个恋爱曲中郝淑萍一直是冷冰冰的,听说他的生日后,柳眉倒竖:”你是‘扫白星’,不给你处关系啦”。后经人说和,又定了次日再”相家”。
酒饱饭足之后,女方家人说:”依山西规矩,给1800元,以后不要钱了,啥个麻烦也没有啦,只是给小女买点衣服就成,从万安村娶人,山西来几个人就行”。
永良怕受骗,侯某说有郝某担保不会出问题。接着又进城为淑萍买了五、六百元衣服。
这之后,淑萍一会儿提出买礼物,一会提出买衣服,大到几百元,小到十几元,开口就是钱,否则就冷脸儿,要解除关系。他开始感到脚下的土发软,身子直下坠,但欲罢不能,他咬紧牙,实指望以此博取女人芳心,殊不知,钱不是什么都能买的。
8月17日,郝淑珍提出拿15000元置办婚事。他吓得脸倏地发黄:”不是说再不要钱… …”
介绍人侯某说:”淑珍想把婚办排场些,你要不愿意,以前花的钱就不能要了”。听了这话,魏永良呆住了。
婚姻本身是一首甜美的歌,然而几多婚姻却被孔方兄搅得变态、变味。索要彩礼,比身价的高价女俯拾皆是。难怪有人说,过去是讲”郎才女貌”,如今是”郎财女要”,从见面到结婚有无数道礼的屏障。对于魏永良这个以牙缝里省钱的人来说,借钱也借不来,全家人硬着头皮,磨破嘴皮,借遍了亲朋好友,凑了5000元,连夜步行10余里山路送到万安村,淑萍一脸不悦,”啪”地把甩在门外:”要送钱,凑齐一万块来,别新媳妇放屁,零蹦”。
永良脸上挂着笑,心里淌着血,他深一脚浅一脚地不知怎样才返回的家,借,还得借;卖,家里值钱的卖;他的鞋破了,去小铺5元钱买了一双,回来又退了;从街上捡到一双旧鞋穿上,父亲腰带断了,用根绳子......又凑了3000元。
淑萍还是不接钱,郝某打圆场道:”限5天时间,把剩下的7000元交清,否则以前的钱一律作废,我是证人。这钱是买东西用的,买啥别管”。
千日打柴一日烧。第4天,他将高利息贷的个人款5000元送去。
尽管魏永良对新婚生活充满憧憬,但爱神并没有赐予他丝毫的怜悯。举行婚礼的前5天,女方突然提出改为到山西娶亲,这无疑于雪上加霜。无奈,雇车2500元,宴席3000元,上车时又索取800元上轿.娱乐.鞭炮.过妆.钥匙.门帘杆等费用。当他看到万元换来的嫁妆连几百元都不值时,心里凉透了,家里人气晕了。
入夜,宾客散尽,剩下的自然只有洞房花烛之美了。他强颜作欢,她轻车熟路……他惊呆了。 掺着泪水的密月
这年结婚时,他26岁,她24岁,值1994年。
新婚之夜,他知道她不是纯真的人,心里虽不是滋味,认为结婚也不易,只要她以后改了就行。可好心未必有好报,这里摘录其日记中的一些片断:
20日:客车往山西送客,萍跟着去万安村,多人去叫才回家。
21日:上午”认亲”,下午萍骑车去万安村,晚上多人去叫才回。
22日:萍说父亲生日,让我送她到固山,把我推下车,去了山西。
25日:我带礼物去山西,萍和岳父同来,晚宿家里。
26日:岳父数落典礼时未照顾好客人。中午,父女秘语:”把毛毯带走”。”现在不行,以后悄悄拿”。我心里难过极了。
27日:送岳父去万安,她说包袱是借姐姐的,拿走一个。
28日:她要50元去武安,晚上住万安村未归。
29日:我叫她一天,她搜走我身上301元后,一同回家。
30日:岳父回山西,去万安村送行,她又住万安。
12月1日至2日:去山西叫她。
3日:补办结婚证,给她 100元才同意,当晚拿一包袱回万安村。
……
他们结婚之后,村里接二连三地有青年人喜结良缘。看到别的小夫妻恩恩爱爱,行双坐对,想想自己老婆除了拿东西就是要钱,三天两头去姐姐家一去多日不复返,每次都是求爷爷告奶奶央求回来住一宿,他暗自伤心落泪。
新婚蜜月20天中午,她说被子是借人家的,要拿走。。他火了,对方陪嫁的东西已拿走的差不多了,根本没过日子的样儿。他找来了介绍人侯某,代理人郝某及邻居数人评理:”结婚时要走的2万元干什么去?怎么连个被子也是借的?三天两头往万安村跑为啥?”
郝某说有条棉被是我的,不还也就不要了,不是旁人。
侯某说以前没打听好,把你坑了,由命吧,咱再无法插言。
这时,淑萍来了,借口这是诬陷人,永良不想过。她拉住郝某说,姐夫咱走,咱不在他家,这时光就不能过。见郝某不动,她走了。
天下事,唯有男人和女人的战争难弄个理儿。魏永良去万安村找人,淑萍说俩人经常生气,他感到委屈,处处让着她,讨好她,却换不来清风细雨,反嘴道”放屁哩,谁跟你找事来?”她见他顶嘴,伸手打他,他给了她两个耳光,她嚷嚷道:”打死人了,打死人啦”。郝某拉住她,悄然耳语,她才座下来,见他没有走的意思,她拿起棍子打他,郝某拉住她:”能过过,不能过算,打啥哩!”她抱怨道:”姐夫,他打死你妹妹啦,你也不管”。说完,无事人似地座一边嗑瓜子。这时,有邻居上 门,趁人说话间,她打了永良一耳光:”还了你”。他出门了,身后郝某与淑萍调笑:”这一回,肯定打晕了””嘻嘻 ……”。
这之后,郝淑萍失踪了。
渡尽”情劫”芳草新
为挽救这桩婚姻,村.乡党组织和共青团的干部,婚事介绍人,乡里乡亲朋友,数几十次做工作,但郝淑萍一直未露面。
造成这一婚姻悲剧的深层次原因,完全是因为他们没有扎实的感情基础,生活中没有共同语言,事业上没有共同目标。魏永良只是为了男婚女嫁,成家立业,娶妻生子才与郝淑萍结成”米面夫妻”。而郝淑萍纯粹是游戏人生,才演一场”夫妻戏”,她有她的想法,外人不知。
魏永良无数次去万安村找人,其姐淑珍根本不让进家,一次次强行推出门外:”说媒管娶到家,就没有责任了,你跟我要啥钱”?其夫说:”咱现在啥闲事也不管,正经人家还说咱臭哩!”
日月如梭,一年来,魏永良记不清多少次去山西省左权县夏庄乡漳漕村郝淑萍家找人,她躲走了,她家人说:”除非来办离婚手续,想叫走人没门”。后来干脆说:”是离婚马上到乡政府,以后敢再来,非打断你的腿不可。”
这两口子的矛盾已毫无调和余地,他不敢提离婚二字,他怕丢了夫人再破财,显然,对方也摸透其心思,怕退还彩礼,逼他先说话,才干脆不进婆家门,拖一天算一天。
魏永良没料到自己会落个如此悲惨结剧……他婚前婚后为娶亲不仅耗光了全部积蓄,还负债15000元。在漫漫在寻人路上 ,又负债3千元。在他旷日持久地经受”爱情”浩劫中 ,全家人悲痛欲绝,常常相对无语泪空流……。(待续)